时间:2022-09-20 20:11:35 | 浏览:657
9月14日,绵阳市卫健委发出健康提示: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、内江市、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流动人员,自抵达之日起,实施5天居家隔离,第1、2、3、5日,完成4次核酸检测,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,方可解除隔离。(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,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,实施5天集中隔离)。9月9日以来,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绵人员,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,补齐5天居家隔离。
●居家隔离注意事项 居家隔离要单人单间,带单独卫生间。房间内要有体温计、纸巾、口罩、一次性手套、消毒剂及带盖的垃圾桶,室外应放置桌凳,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交接处(如送餐)。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日常生活、用餐限制在隔离房间内,隔离房间内不需要佩戴口罩。每日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体温、症状等,并按照防控要求配合社区完成核酸检测。隔离期间不得外出,拒绝一切探视;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,必须接触需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。
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,需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,安排专人专车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落实闭环管理。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需用500-1000mg/L的含氯消毒剂或75%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浸润,然后扎紧塑料垃圾袋口,交社区管理人员处理。
来源: 四川新闻网